各学院、有关部门:
现将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科技函〔2015〕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专家推荐和材料报送,由秘书于4月7日前将附件1《单位专家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附件2《单位专家信息统计表(审核版)》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
此次推荐遴选的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信息,同时录入“安徽省艺术科学规划管理专家库”。请各学院、有关部门认真组织,按照要求严格审核遴选推荐。
联系人:戴忠朝 联系电话:5910117
电子信箱:asdkycwk@126.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5年3月16日
文化科技司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部分在京高校及研究机构,本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推进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确保艺术科研项目评审和鉴定质量,文化科技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及省属重点高校;
(二)国家及省级艺术研究机构;
(三)具有民族、宗教、地域特色艺术研究专长的研究机构及高校。
二、推荐专家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研究(含曲艺、木偶、皮影),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艺术文化综合研究8个学科范围;
(三)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少数具有突出业绩的中青年专家也可以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学术造诣深,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在相关艺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学风优良、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国家文化建设与艺术科研事业;
(六)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中青年专家比例不少于30%。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程序及格式
北京市以外的推荐单位统一填写附件1《单位专家信息统计表》和附件2《单位专家信息统计表(审核版)》,打印附件2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附件1(电子版)报送所在省(区、市)艺术科研管理部门;省(区、市)艺术科研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划推荐专家信息进行汇总,并统一填写附件3《省(区、市)专家信息统计表》和附件4《省(区、市)专家信息统计表(审核版)》,打印附件4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附件3(电子版)报送文化科技司社科处。在京单位推荐专家由单位审核后可直接报送至文化科技司社科处。
本通知及相应表格附件可在文化部网站查看并下载,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司局子站---文化科技司---艺术科研---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二)报送时间
请各省(区、市)艺术科研管理部门及在京单位于2015年4月1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ysghb809@163.com。
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是开展项目评审、鉴定、咨询工作的重要依据,请艺术科研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推荐单位范围与推荐专家条件严格审核遴选,确保按时优质报送推荐材料。
联系人:张帆
电 话:010-5988170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迎宾楼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社科处,邮政编码:100873。
特此通知。
文化科技司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