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有关科研院校,其他有关单位:
2015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5年6月18日至7月31日。
二、项目类别
根据《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2015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项目经费自筹。
三、课题指南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统计工作提出的具体任务要求和当前统计中心工作拟定了重点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
四、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为了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5年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有未结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在2015年6月1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
五、申请方式
请登录中国统计科学研究网(http://nsic.org.cn),在首页右侧点击“快捷办事”进入“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网络管理平台”。申请人注册后即可登录系统,已在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系统和全国统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可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请申请人分别下载《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和《论证活页》(见附件3),按照要求填写后从系统中上传,同时将申请书打印纸介质1份并加盖公章寄送至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
请申请者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资料的一致。
六、联系方式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科研管理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5号,邮政编码:100826;
联系电话:(010)68783990、68783951;
联系人:陈妍君、张蒙。
附件: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