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科〔2017〕2号)、《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24〕2号)等文件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我校到期及逾期未结题的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社科类)集中清理结题工作。请各学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结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本次集中结题申报范围为我校在研的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具体分类如下:
(一)2021年度及以往年度逾期项目:2021年度立项及往年逾期未结题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二)2022年度在研项目:2022年度立项的高校科研计划人文社科类项目(含创新团队项目、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委托项目)。
(三)2023年度在研项目:2023年度立项的高校科研计划人文社科类项目,已完成既定研究任务、符合验收标准的,可参与本次结题申报。
二、结题验收标准及要求
所有项目须严格对照项目立项申请书、目标任务书约定内容完成研究任务,成果合规、资料齐全、无争议方可申请结题,不同年度项目执行对应验收标准:
(一)2021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项目
须严格对标立项申请书载明的预期研究成果,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结题:
1.成果合规要求:最终成果形式须与立项预期成果完全一致;所有研究成果须紧扣项目研究主题,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我校为第一产权单位公开发表(发布),无知识产权、署名权等争议。成果须统一标注“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批准号。
2.论文类成果标准:以系列论文为最终成果的,重大项目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重点项目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3.专著类成果标准:以专著为最终成果的,专著总字数不得少于8万字。
4.研究报告类成果标准:以研究报告为最终成果的,须提供成果采纳单位出具的正式采纳证明,或其他可佐证成果被实际采纳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2022、2023年度立项项目
须严格对照立项申请书预期成果、《项目目标完成确认书》约定任务完成全部研究工作(省教育厅委托项目以主管部门下达的委托任务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研究成果须紧扣项目研究主题,统一标注“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资助”及项目批准号,署名、产权合规无争议。
2.项目负责人须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http://srp.ahjzu.edu.cn/)完成线上结题申请(上传科技报告参照附件2),系统将自动生成正式版项目结题报告,作为结题申报唯一有效版本。
三、材料报送要求
本次结题验收结果将作为项目后续经费拨付的依据,各学院、有关部门须统筹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梳理结题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统一汇总报送,所有材料务必于2026年9月2日前报送至科研部。具体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一)2021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项目
1.立项《申请书》纸质版1份及对应电子版;
2.结题报告(附件1)纸质版1份及对应电子版。填报信息须与立项申请书完全一致,项目参与人员名单严格沿用立项备案信息,所有涉及财务盖章需结项申请者本人自行办理须加盖财务处公章;
3.项目最终成果材料纸质版1份及对应电子版。其中论文成果原件须经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确认,纸质材料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完整复印件;专著、研究报告等其他成果按要求提交完整纸质及电子材料。
4.结题情况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对应电子版。使用附件3或附件4模板对应填报,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二)2022、2023年度立项项目
1.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与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系统保持一致)、《结题报告》(系统导出)、项目成果各1份及以上材料对应电子版。
注意:填报信息须与立项申请书完全一致,项目参与人员名单严格沿用立项备案信息,所有涉及财务盖章需结项申请者本人自行办理须加盖财务处公章;论文成果原件须经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确认,纸质材料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完整复印件;专著、研究报告等其他成果按要求提交完整纸质及电子材料。
2.结题情况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对应电子版。使用附件3或附件4模板对应填报,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四、联系方式
(一)平台类项目联系人:姚莉莉 联系电话:0553-5910121
(二)社科类项目联系人:成艳 联系电话:0553-5910117
附件:
1.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2021年及以前年度项目使用)
2.科技报告(社科类)填报模版(2022-2023年立项项目使用)
3.平台类-结题情况一览表
4.社科类-结题情况一览表
科研部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