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部

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戴忠朝 预审:韩家炳 终审:罗永龙 点击: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动我省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现将我校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门类设置

(一)参评成果应为由本省区域内的个人或集体创作,并在2021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首次公开演出、展出、播出、放映的艺术作品。本省同外省合作的作品,主创人员应以本省人员为主体。

(二)评奖作品门类包括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绘画、书法、雕塑、摄影、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纪录片等。

二、奖项设置

(一)艺术类评奖奖励等次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20212022年度艺术类评奖奖项总数不超过3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6项,二等奖不超过18项,三等奖不超过6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参评的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作品须在省级以上专业艺术活动中公演;电影作品须在电影院线公映,或在央视电影频道、重点网络平台播放;绘画、书法、雕塑、摄影作品须在省级宣传文化部门、省级行业协会主办的专业性展览中入展并获最高奖,或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专业性展览,或被国家级文化机构收藏;电视剧、广播剧、纪录片作品须在省级以上电视台、电台或重点网络平台播出。

(二)署名为单位的集体创作成果以署名单位名义申报,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评作品只能选择一种申报形式、途径和门类进行申报。

(三)已去世的创作者,其成果符合评奖范围和条件,经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由创作者继承人代为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列入申报范围:

1.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2.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署名人有争议的成果;

3.副厅级以上党政机关单位和干部创作的艺术作品;

4.已申报20212022年度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文学类或出版类)的作品及成果人。

四、参评作品主创人员要求

本省同外省合作的作品,主创人员应以本省人员为主体。主创人员的确定及顺序排列,以公开演出、展出、播出、放映的证书(节目单)署名为准。

1.造型艺术类:含绘画、书法、雕塑、摄影4个专业门类的艺术作品,主创人员为创作者本人或主要合作者。

2.舞台艺术类:含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5个艺术门类的作品。(1)戏剧等大型舞台剧主创人员为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主演等;(2)音乐等单项舞台艺术作品主创人员为作曲、作词等;(3)舞蹈、曲艺、杂技等单项舞台艺术作品主创人员为编剧、导演、主演等。

3.影视艺术类:含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纪录片4个艺术专业门类的作品。(1)电影、电视剧、纪录片主创人员为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摄像、主演等;(2)广播剧主创人员为编剧、导演、播音、编辑等。

五、工作安排

(一)2026128日前,各学院按评奖实施细则和通知要求,开展推荐申报工作。须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申报成果意识形态、学术规范进行审查,进行排序推荐填写《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申报表》中“单位意见”栏,并由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部,具体材料如下:

1.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集体奖申报表》、《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个人奖申报表》纸质版4份及对应电子版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集体奖申报情况一览表》、《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个人奖申报情况一览表》、《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申报类别汇总表》纸质盖章版1及对应电子版,务必仔细审核,汇总表应与申报表和参评作品等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3.参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送参评作品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人事处审核加盖公章。

1)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作品须报送演出视频(用U盘存储)1,以及首演、展演节目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复印件4

2)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纪录片作品须报送播出视频(音频)(用U盘存储)1,以及刊载首映、首播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4

3)绘画、书法、雕塑、摄影作品须提供原作,以及首次展出证书或获奖证书等原件1份,复印件4。其中绘画、书法、雕塑作品先报送作品照片,照片尺寸不小于10,背面注明题目、种类、尺寸、创作时间、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由我校组织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结果及时通知报送学院及个人;复评时由我校统一报送,须报送原作参加(大型雕塑、壁画等不可移动作品或作品被有关部门收藏无法借出的,需报送能反映其作品全貌的光盘、雕塑小样或10寸以上彩色照片)。

4.师德评价情况、申报成果意识形态和学术规范审查说明材料纸质版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供),需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盖学院党委章。

(二)2026214日前,学校组织初评并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推荐报送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奖办。

六、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学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奖实施细则》和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优秀成果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作品原件在评审结束后由评奖办退回学校。报送参评作品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由评奖办审核后退回。

联系人:戴忠朝 成艳 郭燕飞

联系电话:5910117 5910121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奖实施细则

2.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集体奖申报表

3.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个人奖申报表

4.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集体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5.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个人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6.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申报类别汇总表

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申报附件.zip

科研部

202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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