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编辑:成艳 预审:许新胜 终审:徐彬 点击:

各学院、有关部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平台发布了《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注意事项》工作提醒,为保证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学校将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和清理范围

1.中检范围:2021年立项截止目前未完成结项手续的一般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

2.清理范围:2020年立项截止目前未完成结项手续的一般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

二、中检和清理时间

1.中检截止日期: 2025917前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中检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有关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学校/省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930日前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可不参加中检)。

2.纳入清理期的2020年一般项目,须于20251014日前登录“项目管理平台”完成结项申请手续,待线上审核通过后报送结项有关材料2份至科研处。

三、结题条件

参考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材料包.rar

四、报送程序及要求

1.线上程序: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中期检查和结项申请,并按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相关成果电子版。

2.结项纸质版报送要求:《申请评审书》2份;《立项通知书》2份;《终结报告书》2份;《鉴定意见书(汇总用)》(意见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2份;《经费收支明细表》(加盖财务处、审计处公章)2份;项目成果2套(论文可用复印件、著作用原件)。

注意:成果为期刊论文的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论文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批准号需要标记出来,胶装成册,装订顺序按最终成果为主持人完成并为第一署名人成果依次排序;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影像、录音、数据库等无法纸质化的材料,用U盘或光盘报送。


联系人:成艳     联系电话:0553-5910117

邮箱:kyccy117@163.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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