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和省社科规划办要求,对我校部分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青年项目。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阶段性成果情况。
三、检查方法与时间节点安排
此次中期检查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各学院、有关部门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于11月10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联系人:成艳 电话:5910117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