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转发《关于征集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典型案例的通知》

编辑:周苗苗 预审:许新胜 终审:徐彬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走深走实,进一步创新社科普及方式手段,丰富社科普及内容,全面展示全省社科普及战线创新创造的生动实践和鲜活经验,推动我省社科普及工作提质增效,省社科联决定继续开展社会科学普及优秀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单位推出的具有创新、示范意义和一定社会影响力、美誉度的社会科学普及品牌活动、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二、报送形式

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图片、图表、媒体报道等相关附件插入内文中),以word形式报送。

三、推荐条件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典型案例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积极向上。

2.成效显著,示范引领。典型案例要有特色做法,参与度广,辐射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显著,具有典型性、启发性、时效性,有一定示范意义、推广价值。

3.形式新颖,特色突出。典型案例应具有创新性,既体现时代特色,又具有知识性和趣味性,要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社科普及工作的新要求,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

四、推荐办法及时间要求

1.学校可推荐3-5项案例(含省级社科普及基地)。2023年获得“优秀典型案例”荣誉的作品,今年不再申报。

2.典型案例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引起相关法律纠纷,由作品创作者承担。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传播等方式用于科普宣传等相关用途。

3.征集工作由省社科联普教咨询(科研)处组织实施。通过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出“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典型案例”,在省级媒体推荐宣传。

4.各单位于2024719日前将典型案例相关材料、《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1)、《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mmkyc@ahnu.edu.cn)。


联系人:周苗苗

联系电话:0553-5910993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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