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编辑:成艳 预审:许新胜 终审:徐彬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要求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到期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一、结题范围

2019年立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一般、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青年专项课题。

二、清理期限

上述立项课题结项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626日。

三、结题条件

最终成果须注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且课题负责人至少为一篇代表作(著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与研究主题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一)基本条件:

1.国家一般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2.国家青年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教育部重点课题应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4.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应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二)免于鉴定条件:

1.国家一般和青年课题获得省部级评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并附有基本材料和相关证明。

2.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最终成果的主体部分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完整采纳吸收,并附有基本材料和相关证明;或最终成果的主体内容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新华文摘》发表或转载,并有唯一明确标识。

四、报送要求

项目负责人请按以下要求准备结项材料,于626日前统一交由科研秘书报至科研处:

1.结题材料纸质版7套及对应电子版。

每套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和成果公报)、成果附件(专著、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除专著外,每套鉴定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册。申请免于鉴定的,须报送鉴定材料3套;免于鉴定申请未获批准的,需再报送鉴定材料5套。

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著作类成果实行先鉴定后出版,鉴定时提交书稿和出版合同7套(每套装订成册),鉴定通过后方可正式出版。

教育部级课题著作类成果需先出版后鉴定,鉴定时提交已出版的著作7套(每套装订成册)。

2.《成果鉴定信息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对应电子版。


联系人:成艳  联系电话:0553-5910117

电子信箱:2021021@ah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20177月修订)

2.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3.《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研究总报告、成果公报、课题组成果统计一览表)

4.《成果鉴定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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