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科司函〔2015〕3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联系人:陈睿、赵付科 附件: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6年度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1. 2016年度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主要分为哪几类?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2016年设立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现将本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研究项目分为:(1)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包括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研究年限为3年。“重点选题”主要是开展思政课建设研究和实践探索,资助经费40万元左右,支持建设一批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一般选题”主要是开展对教学内容中的理论问题研究,资助经费10万元,支持建设一批优秀科研团队。(2)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每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研究年限为1-2年,支持一批优秀教学改革团队。
“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应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题目进行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可以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还应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团队必须是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与学校其他二级院(系)行政同级的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承担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思政课教学任务,统一管理思政课教师。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机构同时应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依托单位。申报者应为思政课建设有关负责人。
(2)所在学校高度重视思政课建设,把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作为重点二级机构建设,把思政课作为重点课程建设,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建设。在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公共资源使用等方面能够给予充分的政策条件保障。
(3)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规范使用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编的思政课教材和教学大纲。严格落实课程、学分及对应的教学学时。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能积极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其经验在全国或本地得到一定推广。团队组成人员开放,既包括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的教师,也包括校内外其他学科专家和其他工作部门的人员;团队成员思想理论水平、学术水平、教学水平较高,综合素质较强。
3.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创新性。能结合教学环境、教学对象等发生的变化,围绕教学理念、手段、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大力探索,能够体现思政课教学方法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在全国具有开创性。
(2)应用性。已在学校层面普遍实施,并围绕该项目开展了相关研究和教学资源开发,初步建立了保障项目实施的体制机制,总结形成了较成熟的、可供学习推广的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3)理论性。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进行提炼、概括,初步形成思政课特定教学方法的理论成果。
(4)影响力。已在本省(区、市)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宣传,凝聚了一批致力于创新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深入研究教学规律的骨干队伍,发挥了在推动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研究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项目。
6.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项目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实行限额申报。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为单位申报,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统筹考虑本专科等不同类型学校”的原则,根据申报名额(附件2)和上述基本条件组织遴选,由所在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统一上传申报材料。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限报1项。
2.“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不实行限额申报。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由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组织申报并上传申报材料,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
3.“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印发< 全国高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180号)精神,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由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组织申报,每省(区、市)申报2项,由所在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统一上传申报材料。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限报1项。
4.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5.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根据申报项目的类别,下载相应的《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重点选题”,请填写《教育部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申请评审书》;“一般选题”,请填写《教育部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一般选题申请评审书》”);“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请填写《教育部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请评审书》。
6.2016年1月1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由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不受理个人申报。
7.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在相应的《申请评审书》中,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8.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尤其是重新核实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等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6@sinoss.net。
9.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0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于2016年3月16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1)在线打印的《教育部2016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加盖公章。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联系人:范明宇,白晓;联系电话:010-58805145,58802707;传真:010-58803011;电子信箱:moesk@bnu.edu.cn。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寄送材料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邮寄的纸质《申请评审书》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2.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一般选题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010-66097529
电子信箱:jxc@moe.edu.cn
1.2016年度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课题指南
2.2016年度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研究(重点选题)名额分配表
3.《教育部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申请评审书》
4.《教育部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一般选题)申请评审书》
5.《教育部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请评审书》
2015年12月30日
——2016年度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团队建设项目)主要有二类:一是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二是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项目。其中,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又分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两类。申报者应该根据所申报项目的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评审书》。
2. 团队建设项目有申报指南吗?
——“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设有申报指南,“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类不设具体申报指南。
3.团队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课题指南的原题申报吗?
——“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选题)类项目,应按照原题申报。“一般选题” 类项目,可以按原题申报,也可以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申报。
4. 团队建设项目是否实行限额申报?
——“重点选题”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为单位申报,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统筹考虑本专科等不同类型学校”的原则,根据申报名额和有关申报条件组织遴选,由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统一上传申报材料。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限报1项。不受理个人申报。
“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 实行限额申报。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由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组织申报,每省(区、市)限额申报2项,由所在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统一上传申报材料。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限报1项。不受理个人申报。
“一般选题”类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地方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由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组织申报,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
5. 连续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是否有限制?
——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6年本项目申请资格。
6.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能否作为负责人申报本项目?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建设项目。同一申请者以不同题目、不同内容也不能同时两边申报。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可以同时申报本专项任务项目,但在本专项任务项目批准立项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视为在研项目,将取消教育部项目立项资格。
7. 对同时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建设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如何处理?
——查实同一申请者同时申报2016年度本团队建设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我部将取消其此次申报资格。
8. 正在办理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能否申报本项目?
——2015年12月31日前,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已报送结项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符合结项条件的可申报2016年度本项目。
9. 项目申请者是否可以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项目申报?
——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需要注意的是,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10.“重点选题”类项目对申报团队还有什么要求?
——申报团队必须是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与学校其他二级院(系)行政同级的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承担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思政课教学任务,统一管理思政课教师。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机构同时应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依托单位。申报者应为思政课建设有关负责人。
所在学校高度重视思政课建设,把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作为重点二级机构建设,把思政课作为重点课程建设,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建设。在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公共资源使用等方面能够给予充分的政策条件保障。
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规范使用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编的思政课教材和教学大纲。严格落实课程、学分及对应的教学学时。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能积极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其经验在全国或本地得到一定推广。团队组成人员开放,既包括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的教师,也包括校内外其他学科专家和其他工作部门的人员;团队成员思想理论水平、学术水平、教学水平较高,综合素质较强。
11.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有关负责人包括哪些人?
——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有关负责人主要包括:学校党委书记、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校领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的负责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的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的负责人。
12. “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对拟申报的教学方法有什么要求?
——主要有四点要求:(1)创新性。能结合教学环境、教学对象等发生的变化,围绕教学理念、手段、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大力探索,能够体现思政课教学方法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在全国具有开创性。(2)应用性。已在学校层面普遍实施,并围绕该项目开展了相关研究和教学资源开发,初步建立了保障项目实施的体制机制,总结形成了较成熟的、可供学习推广的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3)理论性。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进行提炼、概括,初步形成思政课特定教学方法的理论成果。(4)影响力。已在本省(区、市)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宣传,凝聚了一批致力于创新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深入研究教学规律的骨干队伍,发挥了在推动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13. “重点选题”类项目的《申请评审书》中的预期成效和最终成果形式怎么填写?
——预期成效和最终成果形式除论文或专著外,还要结合各个选题的特点,体现为有一定规模的研讨交流、工作文件、工作标准、指标体系、政策咨询报告、服务思政课教学和媒体推广等实践应用成果。需将有关成果形式一一列出。最终成果形式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14. “一般选题”类项目的《申请评审书》中的成果形式怎么填写?
——“一般选题”的中期成果、最终成果除论文或专著外,还要结合各个选题的特点,体现为思政课教学服务的实践应用成果,包括为思政课教学提供教案、案例、课件、素材,成果推广服务范围及媒体宣传等。需将有关成果形式一一列出。有关成果形式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15.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如何办理?
——办理项目延期、变更管理单位、调整课题组成员以及其他变更事项,申请人必须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管理平台,在线提出变更申请,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在线审核后,由社科司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