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文化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通知及2016年度安徽省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动员培训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6年度申报指南分别是“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传播交流推广”和“艺术人才培养”。其中“美术创作”是新设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不再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的重大加工修改提高项目,本年度重点资助戏曲和重大现实题材创作。
二、注意事项
(1)坚持正确导向。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和申报指南中多次强调了国家艺术基金项目“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在申报环节、评审环节对项目的思想性、方向性、导向性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项目评审时,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将加大初审工作力度,各申报主体在策划创意项目时对导向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
(2)关注项目编制。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的项目,既要有好的主题和体裁、内容,也必须要有高质量的实施方案。要在充分熟悉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材料文通字顺,内容扎实丰富,实施方案切实可行,项目进度、经费投入量力而为,将大大增强申报项目的可信性和操作上的可靠程度。
(3)把握申报细节。申报主体在注册申报前仔细阅读、研究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申报指南和相关解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均可在国家艺术基金官网下载或查阅)。申报主体注意申报时限,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路拥堵,延误申报。
三、时间安排
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我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6年1月14日上午12:00前,申报主体仔细阅读通知附件,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按照申报步骤的提示及对应的申报指南要求,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填报项目,上传申报附件,此阶段不要提交,直接从“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导出《申报表》(PDF格式),连同申报附件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单位。
(2)2016年1月14日下午5:00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科研处。
(3)2016年1月16日,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汇报评审。
(4)2016年2月26日前,申报主体在“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中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定稿后暂且先不提交。
(5)2016年2月27日—28日,申报主体到科研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提交,网上提交后按对应项目申报指南及附件材料清单的要求印制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邮寄到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国家艺术基金的设立,是国家扶持艺术事业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各学院、有关单位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政策意识,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抢抓时间,把握机遇,积极组织落实该项目的申报工作。
(2)深入学习,做好论证。申报主体要认真学习掌握政策要点、创新点和申报具体路径,结合“中国梦”、美丽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主题,结合文艺座谈会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十三五规划等深化创意和设计,突出特色与优势,做好项目的选题和论证。
联系人:戴忠朝、杜凤
联系电话:5910117
电子信箱:asdkycwk@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2.201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201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201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201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6.2016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7.201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十问
8.201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十问
9.201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十问
10.201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十问
11.2016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十问
12.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填报的注意事项
13.关于重点资助项目申报评审的说明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