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及《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由秘书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申报材料包括:
1.《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纸质版一式8份及对应电子版,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相关支撑资料纸质版一式8份及对应电子版,要求单独加封皮印制,支撑材料包括:
(1)成果获奖情况:应写明奖励单位、名称、等级和时间。
(2)成果社会反映:应写明是否被译成他种文字、再版或多次印刷;是否有刊物转载;是否有重要会议报告;是否有其他相关评价等。
(3)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应写明引用书名或刊期、次数,以及采纳单位和采纳情况。
3. 参评成果原件2份。
联系人:戴忠朝 联系电话:5910117
电子信箱:asdkycwk@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科研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