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有关负责人: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立项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我校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开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立项负责人。
二、开题内容
课题组对立项申请书进行研讨,进一步明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组织落实分工,制定研究实施计划,合理安排经费使用,形成规范可操作的预期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填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如对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研究内容等有重大变更,需单独填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三、报送要求
1.本次报告会拟定于11月中下旬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请相关单位科研秘书将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于11月1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戴忠朝 联系电话:5910117
电子邮箱:asdkycwk@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立项清单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9月)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8.关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事宜的公告
9.关于简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费支付办法的通知
10.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部分省略)
科研处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