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已经发布,请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由秘书于2017年3月29日前将评奖材料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戴忠朝 联系电话:5910117
电子信箱:asdkycwk@126.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7年3月2日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决定,今年2月起组织开展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请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准备、积极参与评奖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范围: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二、分类设置奖项、分类申请评奖。即设置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和内部调研成果奖(简称内部调研奖)两类奖项。研究成果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本通知所指上海市党政机关,含上海市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等机关)。
三、根据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大都市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及主动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需要,本届评奖活动继续鼓励上海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申请评奖,以更好地为上海改革实践献计献策。申请评奖的成果,应是研究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问题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也包括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大都市和科技创新中心相关的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发展等问题的优秀研究成果。
四、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五、上海市党政机关现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不可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申请奖项。
六、实行分步申请、分步审查的办法。申请人先进行网上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然后由申请受理部门审查确定该申请受理与否。
网上申请受理日期: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27日。
受理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17年4月11日;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受理部门: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办公室。
七、本届评奖活动依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发﹝2016﹞5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沪决咨奖委﹝2017﹞1号)、本通知和《关于第十一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等进行,请申请人上网查阅以上文件后再予申请。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附注:
1、网上查阅评奖文件、研究成果奖网上申请,请登陆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申请系统网站http://fzzx.sh.gov.cn:89。
2、内部调研奖网上申请,请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务网网站。
3、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69号3楼,邮编:200032,联系电话:021-64031133转810,021-6418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