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预审:bodazy  点击: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及《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现将我校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体系,推动文化艺术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2.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高水平的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对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艺术研究给予一定倾斜。

3.《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课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课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为进一步突出重点,针对我国艺术学各学科理论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我国文化建设中亟待研究回答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课题指南》确定了若干优先研究方向(以*标注),优先研究方向的申报课题一经获准立项,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求,适度放宽资助额度。

5.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主要的学科进行申报。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且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需在申报中提供完成过的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证明材料)。

3.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且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重要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或有主持完成的相关研究专著(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出版或发表的题目、时间及期刊或出版社名称等主要信息)。

4.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315日后出生)。如申请人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5.申请人填报项目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7.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三、申报注意事项

1.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315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8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2.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注:西部项目不专门申报,从西部地区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中评审产生)。

3.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5.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和复评等程序。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规定进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审结果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

6.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者,经查实后,取消3年内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作撤销处理并通报批评。凡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如课题获准立项,申请人填写立项通知书回执后,申报系统形成的《申报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四、网上申报及要求

1.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2.以本人身份证号在本系统注册获得唯一账号并自行设定密码。2017年及以前已注册过的申报人需使用当时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如遗忘密码可通过系统“忘记密码”找回或者联系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重置。

3.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填写申报内容,填写完成后通过系统提交到我校科研处。

4.科研处对我校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交给安徽省文化厅。同时,通过系统导出我校《申报项目名单》(PDF格式)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安徽省文化厅。

 五、时间安排

1. 32日前,各有关单位组织有经验的专家对所在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论证把关,建议开展汇报评审,科研秘书做好形式审查等工作。

2. 33日上午1200申报人将《申报评审书》和《活页》从“申报管理系统”导出,并将纸质版1报送至所在学院。下午500,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

3. 34日—6,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进行形式审查,及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

4. 37日—11,申报人在“申报管理系统”中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编辑定稿后通过系统提交

5. 312日—13,科研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交给安徽省文化厅,并将系统导出的《申报项目名单》(PDF格式)打印盖章后上报。

联系人:戴忠朝 杜风

联系电话:5910117

电子信箱:asdkycwk@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2.课题汇编(2011-2017

3.2018年网上申报说明

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

科研处

201821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附件包.rar

添加者:戴忠朝  添加日期:2018-02-02 审核者: 审核日期: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 邮编:241002 电话:(0553)5910119

Copyrigh@2014 Anhui Normal University.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