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社会科学奖奖励办法》(皖政办〔2017〕35号)和《关于开展2013-201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联通字〔2018〕2号)精神,现将我校2013—201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本次评奖分为2013-2014年度和2015-2016年度共两届,申报者每届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并只能选择一种申报途径和一个成果所属评审类别。2013-2014年度评奖参评成果的年限范围是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结项和完成的成果。 2015-2016年度评奖参评成果的年限范围是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结项和完成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一)参与评奖的成果必须是本省区域内的个人或集体研究的社会科学领域成果。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主要研究对象是社会科学方面的,虽借鉴了自然科学的内容、手段和方法,其成果亦可列入社科类评奖范围。
(二)参评成果须为评奖周期内取得的成果。下列各类社会科学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1.在出版社出版、报刊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优秀学术著作(含专著、编著、译注、工具书、古籍整理、社科普及读物)、论文(含理论文章)和研究报告。
2.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并通过鉴定结项的课题成果。
3.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包括不宜公开发表并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内部研究报告,已被实际部门采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产生经济效益,且具有鉴定验收报告或市(厅)级以上单位书面证明和佐证材料。
(三)其他要求见《2013-201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实施细则》。
三、评审类别
1.马列(科社、党史党建)类;2.哲学类;3.经济学类;4.管理学类;5.法学类;6.文学类;7.历史学类;8.教育学和综合类;9.应用对策研究类。
四、申报指标
本次评奖采取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54项。
五、工作安排
1.2018年5月7日前,各学院按评奖实施细则和通知要求,完成推荐申报工作。须召开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对申报成果进行排序推荐,填写《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申报表》中“受理申报单位意见”栏,并由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申报材料如下:
(1)《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对应电子版;
(2)参评成果和佐证材料各一式2份(其中必须有一份原件);
(3)参评成果为著作和研究报告类的需提供3000字的电子版摘要。外文发表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目录和中文摘要,中文摘要不少于2000字);
(4)《成果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及对应电子版,纸质版须院长和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2018年5月11日前,学校组织初评并公示。
3.2018年5月23日前,无异议后,学校推荐报送省社科联评奖办。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2013-201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实施细则》和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优秀成果的推荐申报工作。
2.成果申报表填写需突出研究成果的项目来源、成果出版和发表的期刊情况以及社会反响(包括获奖、评价、转载、引用等)。
未尽事宜详见《2013-201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实施细则》。
联系人:戴忠朝 联系电话:5910117
电子信箱:asdkycwk@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3-201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实施细则
2.2013-2014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申报表
3.2015-201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申报表
4.2013-201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成果申报汇总表
2013-201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工作附件.rar
科研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