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强化有组织的科研,实施科研精细化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及结题率,现对下一阶段各级各类在研科研项目结题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申请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能够在清理截止期之前完成的项目无需提交延期申请,其中部分2018年立项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2019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于2023年12月进行清理,2019年立项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项目于2024年进行清理,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需要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申请办理。
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教社科司函〔2007〕145号)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教社科[2006]4号)的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依照申请书要求的目标成果,在完成之后申请结项,2019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清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20年立项的清理截止期限预计为2024年,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一般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的需要提供专家鉴定意见书,申请免于鉴定的无需提供,具体结项要求见附件2-1。后期资助项目结项要求参考附件2-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需要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申请办理,在系统审核完毕后,向科研处文科办提供对应结项材料,具体要求参考附件2-8。
三、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根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皖社科规划办〔2018〕12号),所有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包括最终成果和阶段成果),必须与项目主题相关。部分2018年、2019年立项的项目于2023年11月清理,2020年立项的项目预计于2024年3月清理,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结项需要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 http://117.68.9.179:8081/申请办理,需要上传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2000字左右),最终成果、经费使用明细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盖章)、阶段性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未到期项目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提前提交系统进行办理结项等相关事宜,具体结项要求见附件3-3。
四、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项目
根据《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未到期项目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申请结项。2020年立项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重大项目、攻关项目和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预计于2024年开展清理工作。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结项要求见附件4-5。
五、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科〔2017〕2号)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依照申请书要求的目标成果,在达到结项标准后可申请结项。2019年立项的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于2023年11月清理,2020年立项的于2024年开展集中清理,未到期项目可根据已有的成果条件申请结题,集中结题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结项要求见附件5-4。
六、校级科研培育基金项目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培育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2019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青年人才培育、项目培育、学术著作培育)于2023年11月清理,2020年立项的预计于2024年开展集中清理。未到期项目可根据已有的成果条件申请结题,集中结题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结项要求见附件6-5。
以上类别未到期项目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提前准备结项申请。
未涉及的项目类别请以具体通知为准,或咨询科研处文科办,并提前准备相关结项材料。
联系人:成艳
联系电话:0551-5910117
邮箱:2021021@ah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4.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项目
5.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
6.校级科研培育基金项目
科研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