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平台发布了《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注意事项》工作提醒,为保证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学校将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及时间
中期检查范围:2019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
中期检查时间:2023年9月20日前。
二、中期检查内容
1.目前研究进展情况。
项目研究进展是中期检查的重要部分。主要包括项目实施以来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案例调查、数据调研整理及运用、开题情况等项目负责人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其对项目研究的推动。
2.项目研究中期成果。
主要包括项目研究计划取得的中期成果,以及阶段性成果的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等。在介绍中期成果时,可以从理论性成果、实践性成果和技术性成果等方面来论述。
3.下一步研究计划。
主要包括今后项目研究思路,以及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三、中期检查方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 ,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提交后由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无需邮寄纸质件)。
2.有关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学校/省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已提交结项申请的可不参加中检)。
3.中检结果不影响项目结项,但无故不参加中检者,不予结项。
相关学院请据此要求及时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开展填报和审核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联系人:成艳
联系电话:5910117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