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88号)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推动我省古籍整理出版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为建设文化强省作贡献,现就做好安徽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如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是科研工作的真正组织者和领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
二、申报范围
1.申报的科研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能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
2.“古籍”的时代下限目前划定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前,即最迟至清朝末年。民国及以下年代的著作不属于古籍的范围。
3.古籍的原编著者限定在中国范围之内,外国人著述的整理研究原则上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省教育厅不承担推荐成果出版的义务。
2.每个项目资助金额 1万元,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其他渠道立项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本项目。
3.除整理方式为影印的古籍项目外,须提供一份样稿,篇幅在一张 A4纸之内。
4.我校可推荐申报指标1项。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于 2023年 8月 4日前将《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4份、样稿2份(篇幅在一张 A4纸之内)、《2023年度安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对应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成艳 联系电话:5910117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度安徽省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书
2.2023年度安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7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