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部门:
2022年以来,各单位根据省社科普及活动总体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积极推动《安徽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学习宣传,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科普及活动。为总结工作,推广经验,省社科普及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全省社科普及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社科普及优秀读物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各市、高校社科联,省属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科普及基地。
(二)评选条件
认真落实年度全省社科普及工作总体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人员到位;经常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积极推动《安徽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学习宣传,且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社科普及活动形式多样,宣传到位,社科普及氛围浓厚;社科普及活动月各项活动安排有序,取得较好成效。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结合2022年以来社科普及工作开展情况提交申报材料,认真总结各项社科普及活动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我省社科普及工作提出科学有效的对策建议。总结材料应具体详实,应附相关文字资料复印件、图片和音像等佐证材料。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参与2022年以来社科普及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热爱社科普及工作;在社科普及活动中,积极主动,能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对做好社科普及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且经实践证明成效较好。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按照先进个人申报表的内容,认真填写推荐理由和推荐意见,并附先进个人事迹(不超过1000字)及佐证材料。
三、优秀读物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出版或发表(完成)的社科普及成果。
(二)评选条件
成果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能够启迪智慧。作品普及面广,可以有效激发读者学习社会科学的浓厚兴趣,受到社会广大读者的欢迎和好评,读物发行量不少于3000册。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三)申报要求
1.著作类社科普及成果: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图书(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自独立成册);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套书(多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
2.文章类社科普及成果: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科普成果,以及取得显著成效的社科普及论文、研究报告等。其中,论文需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
四、材料报送
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社科普及工作先进单位须附相关支撑材料1份;
申报社科普及工作先进个人须另外提供先进个人事迹材料1份;
申报社科普及优秀读物(著作类社科普及成果)须另外提供成果原件2部;申报社科普及优秀读物(文章类社科普及成果)须提另外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请各单位、部门于7月24日前统一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苗苗
联系电话:5910993
邮箱:zmmkyc@ahnu.edu.cn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