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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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有关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222日前由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一式3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戴忠朝  联系电话:5910117

电子信箱:asdkycwk@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2019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参考样式).pdf

科研处

2019126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文物局)、商务局(旅游局),各直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参与共建各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活力,我部决定开展2019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应围绕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以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为核心,推动技术集成创新,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创新发展。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为20171231日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195811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项目须有前期工作基础,申报单位负责落实配套经费。 

(四)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推荐单位 

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推荐。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参与共建各院校,可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四、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应聚焦问题,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明确项目目标、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简称申报平台)网上申报。 

(二)推荐单位通过申报平台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应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 

(三)文化和旅游部科技管理部门在受理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立项。 

五、申报说明 

(一)项目评审按照质量优先原则。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实施期为13年,资助额度为20万元左右。 

(三)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分别择优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参与共建各院校分别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 

(四)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19211日至2019228日,推荐单位纸质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2019312日。请通过快递寄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以寄出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 

1.请申报单位进入申报平台进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申报平台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在线办事”下的“办事大厅”栏目进入,操作流程参见网站内操作手册。 

2.请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在线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如有附件一并提交。 

3.申报书在线打印一式二份,地方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后的申报书寄送至所在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 

(二)组织推荐 

1.请各推荐单位按照申报平台系统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申报平台组织推荐,在线提交确认(如有疑问,请咨询申报平台技术人员)。 

2.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项目申报书(纸质1份)、推荐函(纸质1份)寄送至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三)联系方式 

1.申报政策咨询: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王海琪 

联系电话:010-5988167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邮编100020 

2.申报平台技术咨询: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  孙万龙 

联系电话:010-65201327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9119

2019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文化和旅游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继续实施好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文化和旅游科技领域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促进国家文化和旅游创新能力和效能提升。

聚焦需求、技术引领。聚焦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科技需求,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部署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激活主体、整合资源。有效推动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创新主体间资源整合与有机互动,构建开放高效的协同创新网络,提升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效能,激发创新活力。

二、申报范围

项目应围绕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以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为核心,推动技术集成创新,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创新发展。

三、组织管理

(一)文化和旅游部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申报、评审、入库、出库委托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管理工作。

(二)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推荐。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属单位、参与共建各院校可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推荐单位应对所推荐项目的资料进行审校并对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项目立项后,各推荐单位要指导和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履行项目合同,确保项目进度,完成项目考核指标,按期结项,并参与项目验收工作。

(三)项目申报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签订的协议,落实配套条件,履行各项条款,确保项目按计划执行,按期结项。

四、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为20171231日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195811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项目须有前期工作基础,申报单位负责落实配套经费。

(四)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五)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

五、申报及立项

(一)文化和旅游部科技管理部门制定并发布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年度申报通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项目。

(二)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申报通知,通过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简称申报平台)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应聚焦问题,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明确项目目标、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

(三)推荐单位通过申报平台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四)文化和旅游部科技管理部门在受理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确定拟立项项目。

(五)文化和旅游部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并依据公示结果发布通知,与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六、项目管理

(一)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实施期为1—3年,原则上不得延期。

(二)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提供项目补助,补助经费为一次核定,分两次拨付。立项当年拨付补助经费的80%,其余经费在项目验收结项后拨付。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须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三)项目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每年11日前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管理部门提交《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年度执行报告》。

(四)项目实施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项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技术骨干等重大事项的变更,项目承担单位应经推荐单位同意后上报文化和旅游部科技管理部门。

(五)对有重大调整须更改或中止合同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推荐单位同意,报文化和旅游部科技管理部门核准后执行。

(六)对不按时上报年度报告材料、不接受监督检查或未按合同执行的项目,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项目,视情节分别采取通报批评、追回已拨付未使用经费、撤销项目等处理方式。

七、项目验收

(一)合同约定完成后的3个月内,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有关验收材料,经报项目推荐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二)文化和旅游部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可采取会议审查、通讯评审、实地考核等方式。

(三)验收执行回避制度,验收专家不少于5人。

(四)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种。

(五)对首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可在30日内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管理部门书面提出二次验收申请,并在一年内做出改进,按程序再次申请验收。若未再提出申请,视同不通过验收。

(六)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管理部门将停拨经费,并视情况追回已拨付未使用经费。同时取消其三年内承担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的资格。

八、其他

(一)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和管理按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方案由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负责解释。

 

添加者:戴忠朝  添加日期:2019-01-26 审核者: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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