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24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与研究生教育处《关于下达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指标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申报本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学校资格:申报学校应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者资格:
(1)申报期间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均可申报。
(2)在高校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兼职人员,成果发表时署名单位标注兼职高校的,可从兼职高校申报。
(3)申报者原则上应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合作成果在征得其他作者同意、且第一署名人未作为申报者申报其他成果的情况下,可由第一署名人以外作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但获奖后奖励证书中的排名仍以成果的实际署名顺序为准。合作成果未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不能申报。
(4)已故作者的成果,系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经法定继承人同意,其独立完成的成果,可由作者生前所在单位提请申报;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合作成果,可由其他作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
(5)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第一署名人为同一人的多项成果,不得分别由不同申报者同时申报本届成果奖。
(6)青年成果奖申报者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内。
3.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本届参评成果的出版、发表起止时间定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学术文集(含论文集),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50%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申报。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
(6)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原则上应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或应用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7)普及读物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应提交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8)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摘要。
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
4.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2)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
(3)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4)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特别是涉密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
(5)教材和教辅;
(6)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三、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安徽省教育厅核定我校推荐申报限额为18项。学校将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二)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和评审推荐,并在学校进行网上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规定时间内按申报限额上传推荐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将申报材料集中上报安徽省教育厅。
五、填报注意事项
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且绝对禁止使用WPS打开该doc文件,哪怕只有一次,就会导致内置程序错乱,在编辑过程中出现异常报错。
2.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3.申报评审表填写完毕后,需通过学院交由学校科研处进行审核,并在网上申报阶段(2023年2月1日至28日)上传。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因此无需为此注册或登录个人账户。
六、正式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对应电子版,申报一览表电子版为XLS格式,申报评审表电子版为DOC格式,申报成果电子版为PDF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
(二)各类纸质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奖项类别和学科类别。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七、时间安排
(一)1月30日前,申报老师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各单位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根据成果的学术价值、主要创新以及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进行推荐。
初审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二)2月2日上午12:00前,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及对应电子版,《申报一览表》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2月14日前,学校组织评审推荐,并进行网上公示。
(四)2月20日前,各单位按正式申报材料的要求报送材料。
(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组织申报和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忠朝 成艳
联系电话:5910117
电子信箱:xishuai0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5.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附件.zip
科研处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