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社会科学奖奖励办法》(皖政办〔2017〕35号)和《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联通字〔2022〕7 号)精神,现将我校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9—2020年度评奖参评成果的年限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和完成的成果。
二、奖项设置
2019—2020年度评奖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21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1项,二等奖不超过63项,其余为三等奖。著作类、论文类分设。
三、申报限定
本次评奖每位申报人限申报1类1项成果。如有与他人合作的成果,且本人不为第一作者,可由合作者另行申报1项。
申报者只能选择一种申报途径和一个成果所属评审类别,如多途径、多类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成果要求
(一)参与评奖的成果必须是本省区域内的个人或集体研究的社会科学领域成果。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主要研究对象是社会科学方面的,虽借鉴运用了自然科学的内容、手段和方法,其成果亦可列入社会科学评奖范围。
(二)参评成果须为评奖周期内取得的成果。下列各类社会科学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1.在出版社出版、报刊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优秀学术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社科普及读物)、论文(含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外文发表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目录和中文摘要,中文摘要不少于2000字)。
“出版社出版”是指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图书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以版权页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报刊发表”是指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出版、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并公开发行,以出刊时间为准。
2.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包括不宜公开发表并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内部研究报告,已被实际部门采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产生经济效益,且具有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市(厅)级以上单位书面证明等佐证材料。 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以首次批示、采纳时间(应在本评奖周期内)为准。
3.社科普及类成果须为纸本图书形式,主要内容包括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传承文明、传播人文社科知识等。
五、评审类别
1.马克思主义理论(科社、党史党建)类;2.哲学类;3.经济学类;4.管理学类;5.法学、社会学类;6.文学类;7.艺术学类;8.历史学类;9.教育学和综合类;10.应用对策研究、社科普及类。
申报者选定的评审类别,原则上作为评审工作分类依据。
六、申报指标
本次评奖采取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40项。
七、工作安排
1.2022年4月15日前,各学院按评奖实施细则和通知要求,完成推荐申报工作。须召开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对申报成果进行推荐,填写《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申报表》中“受理申报单位意见”栏,并由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申报材料如下:
(1)《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及对应电子版(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参评成果和佐证材料纸质版各一式3份(其中必须有一份原件)及对应电子版(参评成果为著作的需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扫描电子版,参评成果为论文和研究报告的需提交对应扫描电子版);
外文发表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及对应电子版(著作需提交中文目录和中文摘要,中文摘要不少于2000字)
(3)未公开发表的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需提供查重报告电子版;
(4)《成果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对应电子版,纸质版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2022年4月25日前,学校组织初评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推荐报送省社科联评奖办。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实施细则》和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优秀成果的推荐申报工作。
2.成果申报表填写需突出研究成果的项目来源、成果出版和发表的期刊情况以及社会反响(包括获奖、评价、转载、引用等)。
未尽事宜详见《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实施细则》。
联系人:戴忠朝 成艳 联系电话:5910117
电子信箱:xishuai07@163.com 1185498389@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评奖实施细则.pdf
2.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成果申报表.doc
3.2019~202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社科类)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