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检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成艳 预审:许新胜 终审:徐彬 点击: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科〔2017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后期管理工作,促进科研活动正常开展,提高项目完成质量,现开展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检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结题检查工作,督促已到期的项目负责人及时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检查范围

1.结题范围:2015-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及申请书已到期的项目。

2. 检查范围2019-2020度未到期项目的进展情况。2019-2020年度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提前申请结项。

二、材料要求

(一)结题项目需报送材料:

1.成果要求:成果形式须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

2.材料报送:《结题报告》、《项目成果》、《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以上材料纸质版1份及对应电子版

(二)检查项目需报送材料

1.检查要求: 2019-2020年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学院认真分析总结项目进展情况,提交自查报告和《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检情况一览表》。

2.材料报送:《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检情况一览表》、学院自查报告及所有材料电子文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重点对2015-2018年度项目是否按期结题,结题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结题管理是否规范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自查,以及对2019-2020年度项目研究进展以及项目管理存在问题等情况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对于2015年以前已到期项目,1231日之前未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将不再受理结项事宜,由此产生的责任自负。

3.如出现项目主持人离职、无法继续研究等情况,请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出具项目处理意见,盖章后报送科研处。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及时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按时完成结题检查工作,于1231日前将结题检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成艳 联系电话:5910117

电子信箱:1185498389@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2.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3.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检情况一览表

4.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

5.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处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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