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做好我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戴忠朝 预审:许新胜 终审:徐彬 点击: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招标公告》(皖社科规划办〔202118号),为做好我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研究阐释,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共同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研究方向

本次专项课题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开展研究,申请人根据以下研究方向,选择不同的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重要论述研究

2.关于“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研究

3.关于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百年历程和伟大历史功绩研究

4.关于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百年历程研究

5.关于不断维护党的团结、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百年历程研究

6.关于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百年历程研究

7.关于党加强自身建设、推进自我革命的百年历程研究

8.关于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研究

9.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研究

10.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研究

11.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研究

12.关于党的三个历史决议的重大历史作用研究

13.关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十个坚持”历史经验与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九个必须”研究

14.关于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研究

15.关于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与安徽创新跨越发展研究

16.关于安徽缩小“三大差距”,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研究

17.关于安徽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践和经验研究

18.关于安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

19.关于建设创新安徽、共进安徽、美丽安徽、开放安徽、幸福安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20.关于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研究

21.关于落实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增强发展动能、拓展发展空间研究

22.关于如何把安徽发展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发展胜势研究

23.关于促进皖北地区“四化同步”发展研究

24.关于合肥发展模式研究

25.关于提升徽文化、皖江文化、淮河文化等安徽地域文化共同性包容性,增强安徽文化认同感归属感研究

26.关于现代化美好安徽发展形象发展环境塑造与传播研究

27.关于安徽早期共产党组织研究

28.关于百年安徽光荣革命传统和精神谱系研究

三、结项要求

本次专项课题纳入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管理,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之内,不得延期,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或撤项处理。课题结项时需同时提交如下成果:

1.最终成果:13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和12000字左右的成果要报;

2.中期成果:以“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发表1篇理论文章,或在《安徽日报》《江淮》杂志发表2篇理论文章,或在《安徽智库建言》刊发1篇资政报告。

四、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资源和科研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 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申报,近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申报课题,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在研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11031日前向省社科规划办提交结项材料并已接纳受理的,可以申请此次专项课题)。

五、申报要求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六、申报工作安排

1. 1219日前,项目负责人登陆“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rsmis.ahshkx.com/),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首次登陆的,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已有账号的,直接通过原有账号信息登录,忘记密码的,可以通过系统找回密码。上传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电子版。

2. 1222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正式报送材料如下

1)《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各11份,须使用“2021年版”,并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2021年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

3以上材料电子版,电子版要确保与纸质版一致。

联系人:戴忠朝 联系电话:5910117

电子邮箱:xishuai0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

2.安徽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3. 2021年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4.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5.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6.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20188月)

科研处

2021127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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