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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问答

编辑:汪小丽  点击:

近日,学校印发了《安徽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校科字〔202210号,以下称《资金管理办法》)。为了帮助我校老师和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现就学校纵向科研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修订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学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号)等最新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纵向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二、预算管理方式有哪些变化?

根据预算管理方式不同,项目资金分为预算制和包干制,其中包干制为新增管理方式。项目资金预算管理采用预算制还是包干制,由项目主管部门确定。

预算制项目简化了直接费用的预算填报,除自然科学类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包干制项目无需编制项目预算,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使用,按照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3个科目列支,无需履行调剂程序。包干制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需签订承诺书(附件5),报科研处备案。

目前,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港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管理专项项目和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除外)实行经费包干制。

三、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有哪些变化?

《资金管理办法》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有较大变化,总体是增加间接费用核定比例,减少科研管理费和间接成本补偿的占比,提高绩效支出的占比,新增自然科学类国家级项目等的办公经费,进一步激发项目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预算制项目和包干制项目的间接费用核定比例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 包干制项目的间接费用核定

人文社科类项目科研管理费为总资助额度的2%;间接成本补偿为总资助额度的2%;绩效支出不超过总资助额度的50%

自然科学类项目科研管理费为总资助额度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间接成本补偿为总资助额度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绩效支出不超过总资助额度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0%,对于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的项目,绩效支出不超过总资助额度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60%,包含办公经费(自然科学类国家级项目等),该项支出不超过总资助额度的2%

2. 预算制项目的间接费用核定

人文社科类项目的间接费用按照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3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20%

自然科学类项目的间接费用按照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2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3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2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20%。其中,对于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的预算制项目,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6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50%,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40%

科研管理费按间接费用5%提取,项目主管部门资金管理办法中未设间接费用且无特殊规定的,按项目总资助额度的5%提取。

间接成本补偿按间接费用5%提取。

办公经费(自然科学类国家级项目等是指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购买通用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合理使用,结余的办公经费在项目结项通过后直接转入绩效支出。其按间接费用的5%提取。

绩效支出为间接费用的90%自然科学类国家级项目等的绩效支出为间接费用的85%

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后,项目主管部门资金管理办法中,有依据结项等级调整间接费用比例规定的,根据结余资金剩余情况,按相关规定就高进行调整,调增部分全部用于绩效支出。

四、直接费用科目有哪些简化?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文社科类项目原先包括8个科目,自然科学类项目原先包括11个科目,现精简合并为3个,仅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其中,劳务费的开支范围较之前有所扩大,项目聘用人员的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科研财务助理的人力成本费用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五、预算制项目资金管理有何变化?

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进一步扩大,预算调剂权下放至学校和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项目预算额度不变的情况下,设备费预算如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由学校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及时办理调剂手续;业务费和劳务费预算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自主安排。

六、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有什么变化?

项目完成并通过结项验收后,结余资金1000元以下的留归学校统筹安排用于科学研究的直接支出,1000元以上的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用于研究的直接支出或成果出版,使用时间由2年延长至3年,3年后项目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基础研究。

七、绩效提取程序有什么变化?

为提高项目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变原先只能结题后提取绩效的规定。在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中,原则上,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的,结题前最高可一次性提取总绩效的50%,剩余的绩效在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发放。

项目绩效发放对象为参与项目研究并做出实际贡献的人员,结题前提取绩效凭依托单位负责人、科研处签批的提前支取绩效申请书按程序进行报销,结题验收通过后提取绩效凭科研处签发的结项证明按程序进行报销,具体发放程序见《安徽师范大学科研项目资金报销细则》。

八、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资金有何禁止性规定?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 编报虚假预算、决算;

2. 项目资金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支出;

3. 通过虚假合同、虚假票据、虚构事项、虚报人员等弄虚作假,转移、套取、报销项目资金。

4. 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设置账外账、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等;

5. 列支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和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债等;

6. 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九、差旅费报销有何变化?

差旅费报销增加了包干制报销方式。出差人员可以选择包干制报销差旅费,只需提供城市间交通费票据,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等直接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差旅费标准的高限予以补助。选择差旅费包干制的差旅费报销需要提供项目依托单位负责人签批的出差审批表。出差审批表可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十、差旅费报销是否要求必须实行包干制?

差旅费报销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由出差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差旅费包干制。

十一、间接费用中的办公经费(自然科学类国家级项目等)如何使用?

自然科学类国家级项目等用于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费用可在该项经费中报销;该项经费将单独制卡用于报销;项目结项通过后该项经费结余资金可转为项目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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