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学校领导下的负责学校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学校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完善学校有关科研管理工件的文件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各级各类纵向科研课题和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管理,督促各有关单位和课题组实施科研计划;负责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校设科研基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三、组织科研成果的省级登记、评审、鉴定,组织科技专利的申请,组织省部级、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
四、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与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合作、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组织科研成果以及专利技术的转化和产业化。
五、组织制定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建设与规划,根据需要规划组建科研团体(队),参与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六、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登记与审查,组织实施学校突出科研成果的奖励。
七、负责学校的学术交流管理工作,维护科研处的网站建设。
八、负责学校科技统计和社科统计工作。
九、负责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